想要在荷蘭開設企業的外國投資者,首先應按照其需要來選擇最適合的企業形態。我們在荷蘭公司組成的辦事處,可以協助你選擇正確的公司類型。荷蘭公司法允許本國國民和外國企業家開設以下的公司類型:
-私人有限責任公司(BV)
-上市公司 (NV)
-基金會
-社團和合作社
-一般合夥和有限責任合夥
除了在荷蘭可以設立分公司,外國企業家也可以設立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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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私人有限責任公司(BV)
私人有限責任公司,亦指Dutch BV,是荷蘭最受到採用的企業形態。根據新的公司法,Dutch BV不再需要最低存出股本,但必須擁有至少一名股東,其責任僅限於所投資於公司之上的額度。
荷蘭上市公司
荷蘭上市公司(NV)的採用多為欲計畫將股票上市至制股票交易所的公司,而在荷蘭設立一間公眾公司的最低股本為45,000歐元之金額。
過去幾年以來,荷蘭成為開立基金會的找尋目的地。荷蘭基金會的設立非常簡單。僅需由公開公證人所起草並公證之公司成立契約。荷蘭基金會是最佳的最低稅金之選擇。
荷蘭社團和合作社
社團的通常設立為非營利組織,且不強制向荷蘭商業登記處進行登記。而合作社為可以支付股利予會員之社團。
荷蘭合夥公司
外國投資者欲在荷蘭開立合夥公司,有以下兩種類型:
-私人合夥
-公眾合夥
兩個類型的差異處在於合夥人對於公司的負債與義務而所負擔的責任。對於公司的負債與義務,一般合夥公司的合夥人為連帶性且為分別性得負擔其責任。而有限責任合夥公司之下,有一位為隱名合夥人,另一位則為一般。一般合夥人將以其所有資產負擔起公司之債務,而隱名合夥人只針對其所投資金額負擔責任。
如果你對於其他國家的各種類型之公司感到有興趣,例如愛爾蘭,我們可為你聯繫上我們的愛爾蘭夥伴。
如果你想要開設一間公司並且需要註冊過程的協助,請聯繫我們在荷蘭公司組成的代表們。此外,如果你對於在其他歐洲國家-例如斯洛伐克-感到有興趣,我們的夥伴將提供你有關的協助。
